张蕊:新媒体时代下基层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工作的几点思考

时间:2022-11-11 16:18:53来源:作者:

近年来,互联网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出现了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具有互动性、时效性等独特优势,逐步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利用新媒体平台讲好检察故事也成为必然趋势。但是,基层检察机关在通过新媒体平台宣传检察工作时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一、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在新媒体宣传工作中面临的困境

一是检察宣传队伍建设不足。基层检察院院小人少,并没有专门的宣传机构,一般都由政治部承担,能投入宣传工作方面的精力少,是一人兼职负责制且没有相关新媒体运营经验,不仅负责编辑排版、视频剪辑、新闻摄影、文稿撰写等各项工作,还要负责各个新媒体端口的信息发布,同时还要负责各个端口日常的维护和运营、留言的评论和回复、舆情的监控和处理等工作,除此之外,也要兼顾日常事务性工作,没有能力组建新媒体工作团队。随着新媒体发展和信息化提速,新媒体的运营、管理也会用到最新的互联网技术,加之视频拍摄、剪辑、制作都属于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对专业人才的需求迫在眉睫。

二是检察宣传内容创新意识不足。虽然构架了“两微一端一抖”新媒体宣传模式,但这些账号多是转发上级院作品增加数量,发布原创作品少,即使发布原创作品,只是将文字宣传稿在新媒体平台上进行发布,仍旧是停留在日常工作播报、重要案件发布等内容上,内容形式没创意、不新颖,不能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宣传检察工作的优势,缺乏吸引力。

三是检察宣传舆情应对能力不足。基层院人力和条件所限,没有能力建立起信息化舆论监控平台,目前对于舆论监控依然只能依靠人力,而新媒体传播的自由度高,互动性强,每个个体都可以作为信息的发布者和传播者,舆情发生场所更具私密性、隐蔽性,并且产生速度快、传播范围广、传播平台不固定,单单依靠人力必然会发生错看、漏看等情况,从而导致舆论场监管不力。

四是检察宣传平台统一监管困难。基层检察机关对外宣传的新媒体平台往往有3至5个,不同新媒体平台之间是相互独立的,要实现对所有新媒体平台的日常监测与管理较为困难,仅通过人力监管形式无法确保全面性,不能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理问题。

二、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是加强检察宣传队伍建设。建立良好的用人机制,将各个部门文字功底强、新闻写作水平高、网络运用技术精、媒体意识强的干警整合到宣传队伍中,组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新媒体工作团队;加大对新媒体工作团队资金投入和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积极组织相关工作者参加新闻摄影、视频剪辑、漫画制作和文稿编辑等各类相关培训,提升新媒体平台运营、维护等能力。

二是提升检察宣传内容创新意识。找准自身定位,深入群众一线,了解民意,始终把反映群众心声作为开展宣传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力争把新媒体平台打造成释法说理、传递检察温情的重要窗口;选题紧跟热点,与当下大背景相契合,有独到的切入点和观点,打破固化的切入视角和讲述方式;内容呈现的形式要新颖有创意,紧跟时代潮流,用轻松、幽默甚至网络语言等语言表达,通俗易懂,抓住大众的眼球。

三是提高检察宣传舆情应对能力。 建立完善的舆情处理工作机制,选取政治立场坚定、责任心强、严守纪律、熟悉网络、评论写作能力强的干警作为核心“网络评论员”,并开展舆情风险应对培训;建立网评群,及时搜集网络上涉及本院的倾向性、苗头性舆情,跟踪热点敏感事件舆情走势,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工作思路,开展舆论引导;建立信息化舆论监控平台,在人工舆情监测力不足的情况下,可借助网络舆情系统工具,对舆情全网全时段监测。

四是加大对检察宣传平台统一监管力度。建立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制度,明确“两微一端一抖”信息安全主管领导和管理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工作职责;积极探索并建立健全各类新媒体平台运营制度,加强新媒体平台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培养高素质的管理人员,确保各类新媒体平台在检察宣传工作中的平稳运行。(镇安检察院)

 


编辑:李娟

责编: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