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法院 | 如我在诉,“小案”中践行法官司法为民之初心

时间:2024-03-22 14:51:1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我要了十年的钱,没想到法院半天就解决了,早知道我就及时到蓝田县人民法院起诉了,法律真管用”,一位74岁的老人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事情要追溯到10年前的2014年3月,原告宋某与被告田某签订施工合同,双方约定由宋某完成田某承包工程的部分路面硬化工程。宋某完工并经验收后,田某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尚欠工程款10000元至今未付。据宋某说,由于其法律意识不强,从来没想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最后在朋友的建议下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向法院提交了诉状,因此时距田某欠款已经过去了十年,初始其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

拿到该案卷宗材料后,承办法官马宁意识到该案“事情虽小、分量却重”。原告由于法律意识不强导致其合法权益长时间未得到维护,案件办理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原告对法律的信任。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法官耐心做双方工作、释法明理,最终被告意识到了自己长期拖欠工程款的错误,并当面向原告支付了欠款及利息,原告同时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双方矛盾圆满化解。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群众将“最后的希望”寄托在法律上时,蓝田法院法官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小案”中关注“大民生”,“小案”中诠释“大道理”,以案践行司法为民之初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 蓝田法院

责编|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