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法院】法治进校园——《未成年人保护法》

时间:2024-03-21 17:46:2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安全与健康,不仅是学生自己的事,更维系着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和民族的振兴。近日,三原县人民法院婚姻家庭专业审判团队的徐可佳法官,到三原县龙桥中学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龙桥中学的全体学生聆听了这一场法治课堂。

 

三原县法院婚姻家庭专业审判团队,是该院今年新一届院领导推行的“社会化、专业化、精细化、人性化”的家事纠纷审判+调解机制。为进一步推动校园法治建设,增强广大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徐可佳法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及司法保护”等方面为学生们开展专题法治讲课,讲解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哪些不良行为,并重点讲解了预防学生欺凌、未成年人教育监护、未成年人犯罪等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常见问题及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同学们要有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意识,筑牢安全保护意识和底线意识,如果不幸受到伤害,要有求助意识和维权意识等。

 

徐可佳法官用真实的案例为切入点,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向学生们宣讲法律知识,结合学生中一些不良习惯,介绍青少年常见的犯罪行为,让同学们明白,我国刑法规定年满十四周岁就需要对刑法中的八大罪承担刑事责任,年满十六周岁,需要对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并通过最近全国轰动的河北邯郸3名13岁的中学生长期霸凌、杀害同学一案,解读了我国刑法修正案将故意杀人等几种情形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调整到了12周岁。徐法官结合初中生的年龄特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从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方面,对学生进行了普法教育,促使广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法律观念、法增强律意识,以及多角度引导学生如何加强自我保护、如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引导学生们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营造浓厚的法治教育氛围。

 


 

国无法不立,民无法不治。三原法院通过此次法治讲课,进一步激发了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打下了基础,营造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为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贡献了法治力量,更好地助力平安三原、法治三原的建设。


编辑:刘一笑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