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灞桥法院:庭审“无言” 公正“有声”

时间:2024-03-21 17:29:3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因为双方当事人均系听障人士,使得案件变得有点不同于寻常。近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办结的一起撤诉案件,在春寒料峭之时,让人倍觉温暖。

案情回顾:原告洪某诉称,自己与周某系朋友关系,周某多年前因生活所需,向其借款5000元,但一直拖欠未还,洪某向周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周某偿还借款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白丹在阅卷时发现,该案案情虽然较为简单,但是当事人双方均系听障人士,注意到这个特殊情况后,她没有按照以往的送达流程例行公事,果断带领书记员主动前往被告户籍所在地村委核实了解情况后,向被告进行了当面送达,同时耐心告知了被告家属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并暖心为对方释明了开庭注意事项。

 

法院审理:为克服沟通障碍,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庭审前,承办法官主动联系了手语老师担任庭审翻译,确保案件能够客观公正审理。庭审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法官有意放慢语速,通过手语老师有条不紊的引导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提问、辩论。手语老师耐心地将法官的问话“表达”给当事人,又将当事人表达的意思翻译给法官,当事人的意见经法官反复确认无误后记录在案。

庭审结束后,为缓解双方对立情绪,尽可能消除矛盾,法官仍然没有放弃调解,耐心对其进行劝解,不厌其烦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在法官的不懈努力和手语老师的积极配合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原告撤回了起诉。

该起“小小”的案件,诉讼标的不大,但是花费的时间却几乎是其他类似案件的两倍,然而却让无声者“听”到了公正的声音,体会到了法律的威严,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法官坦言“值得”!法官看懂了当事人郑重面对自己、抬起右手、大拇指弯曲两下、低头致谢的身体语言,这样的感谢,无声胜有声,于她,弥足珍贵!

 

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印发了《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灞桥法院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始终把服务意识放在首位,积极践行司法为民主旨,不断出实招,重实干,求时效,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刘一笑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