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汉中南郑区人民法院黄官人民法庭: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四种时态”工作法

时间:2024-04-03 10:08:4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亮点: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黄官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矛盾纠纷转化民事案件增多的现状,精准把握矛盾纠纷产生演化的“未发—未讼—将讼—已讼”四个关键节点,总结提炼出 “四种时态”工作法,推动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

近年来,南郑区人民法院黄官人民法庭创新“四种时态”工作法,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定分止争,有效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2023年民商事案件收案同比下降31.6%。

一是源头预防,防范于“未发”之态。定期研判预警。每月进行案情分析,形成研判报告,建立“两代表一委员”、镇村干部、五老乡贤等参与的微信群,对矛盾纠纷及时预警、对易激化的重点提示。辖区连续六年没有因矛盾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强化法治教育。灵活运用“院坝法庭”“田间法庭”,通过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开展“公平正义在身边”百场法治宣传基层行活动154场,让法治走近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培育和谐新风。广泛开展“争当贤内助、共建和谐家”讲座、法律明白人培训等活动。法官背上黑板,深入千家万户,教群众算清“法律账”“经济账”“时间账”。指导村(社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建成“无讼、无访村(社区)”5个,引导村民移风易俗,弘扬社会正能量。

二是前端化解,消弭于“未讼”之际。用好一个平台。推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衔接镇村综治中心,织密矛盾纠纷排查发现网,打造集信息汇集、统筹研判、风险防范、协调联动的智慧平台。累计收集矛盾纠纷信息900余件,86%以上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优化两条渠道。线上,以在线法官为主导,发动基层站所、镇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力量入驻法庭调解平台;线下,在所辖3个镇建立诉源治理法官联系点9个,指导开展矛盾纠纷、信访案件的预防化解工作。推行三层过滤。递进式分层过滤矛盾纠纷,村(社区)就地化解小微矛盾纠纷,镇综治中心统筹力量化解案情较为复杂、可能激化转化的矛盾纠纷,法庭提供全过程法律指导。90%以上的矛盾纠纷在镇村得到化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三是关口把控,化解于“将讼”之时。做优诉调分流。法庭接到诉状后,根据纠纷性质、发生地及难易程度等进行分流,按照自愿合法、高效便民的原则,与镇村互通信息、协同配合,做到能调早调、应调尽调、法庭兜底。做强特邀调解。聘请41名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特邀调解员,建立调解名册,定期业务培训,开展个案指导,组织经验交流,形成“有事找支书”的导向,不仅让支部书记愿调、敢调、能调,还增强了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做实司法服务。开庭前,为当事双方提供法律“透视镜”,把专业问题讲清、把利害关系辩清、把诉讼结果看清,引导当事双方接受庭前调解。对可能不履行或履行难的案件,进行诉前保全,为协议履行装上“安全阀”。对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及时司法确认,为纠纷安上“定分锁”。近年来,诉前调解96%以上的协议都履行到位。

四是定分止争,息诉于“已讼”之间。庭前引导解心结。针对部分当事人“认死理”、另一方又无力赔偿的民事纠纷案件,进行释法明理,劝导当事人正视现实、合理表达诉求,达成赔偿和解。对8起因修房造成的人员伤亡纠纷,兼顾情、理、法,平衡各方利益,得到妥善解决。庭中审理明是非。倾听当事人心声,研判纠纷原因,引导证明事实,保障双方诉权,援引法律规范,考量公序良俗,推动纠纷实质化解,让胜方有理有据、败方心服口服。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35%。庭后跟踪固成效。开展判后回访,了解当事人思想动态。提出司法建议,帮助部门单位弥补管理漏洞,提升治理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针对逝者遗属取款难,建议辖区3家商业银行统一规范取款流程,从源头上防止该类纠纷发生。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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