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要抓好“学”、“做”、“改”

时间:2024-04-11 16:48:4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常江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补浪河乡人民政府丨常江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必须在“学什么、怎么学,做什么、怎么做”上下功夫,学在深处、做在实处,改出成效,努力做到思想上筑牢防线、政治上守好底线、行动上决不掉队,擦亮“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底色。

深入“学”,以学促知。学习是基础和前提。明确重点学什么、主要掌握什么。遵规守纪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做学习、尊崇和维护《条例》的表率,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准确掌握每个章节、每个条目的内容,时刻牢记党规党纪,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切实发挥党员先锋作用。要坚持把《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贯通起来学习、统一起来领会,在学系列讲话中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切实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扎实“做”,对标达标。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的落脚点在于贯彻和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规矩越来越硬,笼子越扎越紧,“红线”越来越多,“高压线”越来越低,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严守纪律规矩,否则就会掉进深渊,甚至粉身碎骨。因此,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把《条例》作为枕边书、案头卷、窗前镜”,经常阅读对照并警醒自己,始终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真正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利,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干事。

切实“改”,改出成效。学习教育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前提是发现问题、找准症结。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纪律教育,特别是当前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逐条对照检视,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作出整改承诺,自觉接受监督。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和践行正确的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不折不扣的让各项惠民利民的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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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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