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调研】深化数字赋能 提升检察档案服务效能

时间:2023-08-12 20:21:0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黄忠鹏

 

数字档案室建设是对传统档案管理的创新,是推进“互联网+档案服务”模式的积极探索,对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发挥档案效能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陕西省镇安县检察院主动适应信息化时代趋势,积极完成数字档案室建设,利用数字技术赋能档案管理,推动检察智能化建设,在优化资源配置、深化数字赋能、强化服务效能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持续深化数字赋能,高标准建设“两个库”。该院坚持安全、规范、智能化的原则,对原有档案库房进行升级改造,配置视频监控防盗自动报警、自动气体灭火、恒温恒湿自动控制、档案门禁“四大系统”及智能加湿除湿消毒净化一体机。通过技术联动,将各项数据统一存储在一体监控平台上,对档案设备、环境状态、人员出入情况的不间断智能监控。一旦数据出现异常,平台就会自动报警并通过手机短信报告档案管理人员,从而实现智能化档案实体库。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该院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档案服务机构,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依托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协调县档案管理部门及档案工作人员对现有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梳理,根据档案系统索引要求重新分类编目、扫描、存储,将“一切档案资源数据化”,形成统一的数据集成,建设完成高标准、规范化数字信息库。

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推进“三个融合”。该院整合档案信息资源,推进线上与下线融合。结合实际开发利用档案管理系统,将数字化的录音、录像、照片及诉讼档案等数据资源进行整合,通过计算机自动分析、理解和处置档案信息,使利用档案的途径由“页面阅读”转变为“内容控制”,实现数据档案“自我赋能”,打造高效协同、安全可控、主动服务的“实体+数字”档案管理新形态。强化诉讼档案管理,推进业务办案与数据档案融合。该院计划整合利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积极探索将业务办案与数据档案充分衔接,把各类电子业务档案融合到规范化、智能化的数据档案之中,实时满足检察办案多元化的档案需求。打破档案数据壁垒,推进政法部门档案信息融合。该院主动适应数字检察时代要求,努力推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的档案数据融合,为政法业务协同办案、创新数字检察工作模式提供有利条件。

不断强化服务效能,努力提升“四个水平”。该院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制定了办公室负总责,各业务部室分级负责的管理工作模式,定期组织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内勤人员外出培训、线上学习等,不断更新档案工作相关知识储备,加快转变档案工作思路,提升档案管理能力水平。建立以内部局域网为依托、档案管理软件为平台、档案信息化建设为基础的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应用,将现有库存档案全部予以数字化,以主动适应信息社会对检察档案信息资源管理和利用的需求,通过不断拓展档案资源数字化的范围、类型及深度,提升档案信息数据化水平。在档案日常工作中,该院结合档案信息化工作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档案编目、交接、入库、借阅等各环节工作,通过系统流程控制替代原有手工作业流程,提升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主动适应数字环境下档案活动的发展变化,将电子信息化运用于档案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丰富档案信息管理平台功能,积极提供包括普通检索、智能检索、个性推荐和知识服务在内的“一站式”数字档案利用服务,提升档案管理智能化水平。

下一步,该院将聚焦档案资源应用,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深化系统应用、拓展档案资源信息共享与服务,以用户体验为中心,持续优化档案管理,做好档案服务“最后一公里”。(镇安县人民检察院 黄忠鹏)

编辑: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