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调研】关于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认识与思考

时间:2023-08-12 20:20:2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张天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全口径财政预决算,国民经济计划规划审查监督,国有资产和债务管理,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加快建立国家现代治理体系,促进乡村振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新目标和任务,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财经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那么,新的时代条件下,如何才能更好做好地方人大财经监督工作呢?笔者结合自身工作谈几点认识和看法。

一、充分认识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人大财经监督的重大意义

1、加强地方人大的财经监督工作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从当前整体经济形势来看,历时三年的世纪疫情影响深远,导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对国际形势,经济贸易、对外投资、等造成巨大冲击,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持续叠加,如何“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扩大内需,加快发展”成为了地方政府和人大的工作重点,更是地方人大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2、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的财经监督工作是形势所求。从党和国家的事业来发展看,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主动防范化解风险等要求都是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要之举,是党组织向各级人大提出的目标要求。

3、加强地方人大的财经监督工作是民生之本,民之所向。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来看,人大对政府预算、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能让人民知道政府钱从哪里来,怎么用,用多少,从而更好地保障民生民计,促进民生事业的全面发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准确把握新时代下人大财经监督的关键与重点

结合上级党委要求和地方人大财经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必须紧贴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目标、紧盯稳中求进经济发展总基调、紧扣自身职能,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从三个方面来把握重点:

(一)以法入手,用法治促善治。法律是人大监督的武器,为人大开展工作监督提供了更加规范有力的制度支撑和行动保障,用好法律武器是人大实行依法监督,全面促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一方面要配合好立法调研。随着经济建设中心地位的不断巩固和发展,地方经济类立法不断增多。县级人大虽然没有立法权,但是在辅助上级人大立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县级人大是直接与基层联系的一级,对于地方的实际情况了解更为清楚,往往能够为立法工作提出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地方特色的建议。所以县级人大对立法工作必须要坚持务实管用的原则,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利用多种方式对经济工作的各方面开展调研,为上级人大立法提供反映人民期盼、具有地方特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建议。另一方面确保好贯彻落实。人大监督具有法律性和程序性,要做好经济监督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一部再好的法律如果无法贯彻实施那也只是空中楼阁。对预算法、审计法、监督法和涉及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地方人大,必须要进行深入学习、广泛宣传、严格执行,通过送法上门、专家解读、专题培训等形式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并对有关法律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经济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发挥作用。

(二)从全覆盖,抓计划促规范。地方各级人大要把全方位全过程全口径的财政监督和计划监督作为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举措。一方面,要坚持政策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绩效导向,在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内容、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做到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账”以及国有资产、政府债务、审计问题整改的全过程、全覆盖监督;另一方面,要发挥好人大联网监督平台的作用,把预算计划安排、预算计划执行、决算全过程纳入审查监督范围,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面覆盖,逐步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完整链条,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涵和外延。

(三)对标发力,盯重点促发展。一是要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地方党委决策部署,把人大财政经济监督工作放到地方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努力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确保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项目安排、工作措施和财政支出更加符合地方发展需要,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二是要从人民群众的美好期盼出发,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听民声,察民情,集民智,解民忧,纾民困,督促政府把计划安排和政策取向向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倾斜,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三是要从制约区域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出发,抓住本地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如实体经济产业核心竞争力不够、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市场主体活力不足、乡村振兴、企业转型人才缺乏,后劲不足等问题,地方人大应主动躬身入局,调查研究,在摸清情况、找准症结、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切实推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不断增强人大财经监督质效

人大财经工作涉及面广、责任大、任务重。做好人大财经工作,必须要切实加强财经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自身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增强工作实效。

一是要在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充实一批年富力强、具有良好素养和实践经验的人大代表,特别是有法治实践经验、熟悉经济理论和实践的专家,同时要逐步引进一批专业人才,通过第三方评估,既解决其中立性、公正性的问题,也有力于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可以建立咨询专家库,甚至可以引进社会专业机构参与,提升监督的权威性和科学性。

二是要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的专业服务(包括法律、审计、咨询调查、数据分析等)。通过建立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引入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对人大组成人员履行法定职责的专业保障服务,为科学决策、严谨审查和提高实效做好基础工作。

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促进问题整改。健全“调研报告+问题清单+审议意见”的问题交办模式,提升问题交办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对全口径财政预决算,国民经济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国有资产和债务管理,经济运行、财政审计和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要强化审查监督,坚持问题跟踪督办,而后在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实行票决测评,确保每条审议意见能够“落地生根”,直到问题解决为止,切实增强人大财经监督的刚性。

四是要加强常委会、专委会办事机构工作制度和干部队伍建设。人大财经审查监督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技术性都非常强的工作,审查批准预算和监督经济运行,不仅需要政治立场和思想觉悟,而且更需要精通财政经济方面的专业知识。目前县级人大由于人员流动较大、专业人才不足等因素,可能会导致财经监督效果受到影响。为此一方要加强干部学习培训。定期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理论等各类知识的学习,使财经委干部自身的监督能力更加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吸纳专业人才到财经委员会中来,建立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专家顾问团队,以增强地方人大预算监督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在此基础上,要加强工作制度建设,明确财经预算工委职责,依法建立制度规则,确保确保人大财经监督把准脉搏、点准穴位、取得实效。

五是要创新监督方式,实施有效监督。首先借助专业力量。财经监督专业性强,必须借助审计、统计等专业力量,切实发挥审计、统计在财经监督中的作用。制定监督计划时,与审计、统计、计划部门多沟通,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必要时,可以引进社会专业机构参与,以提升监督的权威性和科学性。其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发挥好各行各业代表的作用,尤其是企业界的代表,他们本身是经济建设的参与者,可以说是某个领域的专家,有着对市场把握的敏锐性,多向他们请教,可以真正掌握了解经济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再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调研是成事之基,谋事之道。经济调研尤其要深入一线去了解、掌握第一手材料,把情况摸透,把事实看清,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提出的意见建议才有针对性、建设性。其四要创新调研方式,运用问卷调查、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会、听证评估、在线检测、质询询问等形式,掌握实情,加强对经济数字的分析和研判,定期开展审议监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作者:张天科

编辑: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