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丹凤县检察院依法纠正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脱管现象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0-21 18:34:05 阅读量:

 201610月,陕西省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在对监外执行罪犯专项检察过程中,发现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925前往丹凤县司法局报道后,一直未被所在居住地的司法所接收和纳入监管。经过调查,丹凤县院发现原来该社区矫正对象属于移民搬迁对象,户口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不一致,导致两地的司法所存在相互推诿扯皮行为。丹凤县院立即以书面纠正违法形式向丹凤县司法局提出纠正意见,责令该社区矫正对象现居住地的司法所迅速将其纳入监管范围。

通讯员:陕西省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陈佳  编辑:董嫱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