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检察院组织旁听庭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教育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8-24 18: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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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 富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富县档案局原局长、方志办主任张某某和社会人员贺某某行贿受贿一案在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富县检察院组织部分侦查人员及富县档案局、方志办数名工作人员和犯罪嫌疑人家属及十余位社会人员旁听了案件的庭审。
在法庭上,该院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张某某在担任富县档案局局长兼方志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编印《富县年鉴》中为被告人贺某某提供便利,非法收受其好处费共计10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贺某某为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应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和辩护律师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公诉人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用事实和证据揭露犯罪,依法论理,充分指证两名被告人的罪行。同时,公诉人针对此案的发案背景、案件性质、社会危害以及被告人张某某、贺某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发表了公诉意见,既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又给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