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吃了“窝边草”,投案自首获轻判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8-24 18: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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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牛亚军)身为村委会副主任,本应造福乡里,回报乡邻的信任。而田某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打起了专项资金的主意,从而为自已换来了徒刑加身的后果。
2013年,为了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柞水县卫生局决定对凤凰镇金凤村开展卫生治理和厕所改造,委托该村副主任田某负责此两项工作。2014年6月份,田某为了非法占有改厕专项资金,将实际改造的40户虚报成80户上报县卫生局,并虚开两张劳务税票将卫生局拨付的6万元专项资金领取并存入个人账户。除去卫生治理和改厕花费,田某将剩余的1.9万余元据为已有。此案经群众举报,柞水县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处并提起公诉后,2015年8月10日,柞水县法院经审理认为田某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应予惩处。但田某在犯罪后有自首情节,能主动全部退赃并真诚悔过,可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两年。
作者:柞水县检察院 牛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