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院网 时间:2014-07-16 11:45:28 阅读量:
为有效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7月10日上午,咸阳中院联合县政法委、三原法院在三原召开公判大会。咸阳两级法院分别对王辉等5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宣判。当地千余名群众现场旁听了此次公判大会,当听到犯罪分子被依法严惩时,在场的群众纷纷拍手称赞,公开宣判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咸阳中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辉、郭磊、贾东三人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相应罚金。三原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徐安娃犯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被告人王博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今年来,咸阳中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为推进司法为民、司法公开,提升正能量,先后选取在群众中影响较为广泛的案件召开公审公判大会,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社会稳定,大大增强了群众对社会治安的信心,提升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