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法院】首批208件《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发出!

时间:2024-04-08 15:30:5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4月7日,西安碑林法院发出首批208件《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标志着开展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试点工作进入实操化阶段。

3月26日,陕西省高院召开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确定碑林法院为推行核销预查证明制度的试点法院之一。碑林法院认真落实省高院、市中院关于试点工作部署要求,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组织学习考察先进地区法院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明确了核销预查证明适用范围、工作流程、职责分工等,为试点工作良好开展筑牢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碑林法院加强与辖区商业银行沟通交流,深入宣传实行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优势性,进一步统一认识、凝聚合力。4月3日以来,根据多家商业银行申请,碑林法院立案、速裁、执行等部门认真审查、通力合作,顺利发出首批《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涉及金融借款纠纷、信用卡纠纷等诉讼案件100件、执行案件108件,不仅为银行呆账核销提供了更为简便高效的司法流程,也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节省了诉讼成本。

 


 

据了解,核销预查证明并不免除借款人的还款义务,仅是一项服务商业银行依规核销金融不良债权的便捷司法服务举措,银行依然要遵循“账销案存、权在力催”的原则,积极获取债务人财产线索,适时继续通过司法程序追偿债权。

碑林法院将紧抓试点工作有利契机,结合深化政法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持续推进金融纠纷实质化解、诉源治理,以能动司法服务保障金融建设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着力为“六个碑林”建设贡献司法力量,努力向上级法院交出一份优异的试点“答卷”。


来源:西安碑林法院

编辑:刘一笑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