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法院:法护成长 向校园欺凌说“不”

时间:2024-03-25 22:13:5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陈妮娜、杨鸣

今天是第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关注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安全,西安碑林法院民一庭陈妮娜法官于2024年3月25日上午走进西安市第三中学第二分校,为全校初高中6个年级1300余名师生带来了《坚决抵制校园欺凌——对校园霸凌说“不”》的专题宣讲。

 

活动以庄严的升旗仪式开始,学生代表以及学校教导主任先后进行了国旗下讲话,随后陈妮娜紧紧围绕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最近发生的以及承办过的青少年犯罪真实案例,详细地向同学们讲述了什么是校园欺凌行为、校园欺凌的行为特点、校园欺凌的表现,分析了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表明了校园欺凌的严重后果。陈妮娜教导同学们遭遇校园欺凌应该如何应对,提醒同学要以法律为武器抵制校园欺凌,敢于见义勇为,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不做“欺凌者”“旁观者”。同时,陈妮娜还呼吁加强学校、家长及司法机关之间的沟通,三者共同发力,努力打击和预防校园欺凌行为,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共建和谐校园。最后,陈妮娜组织全体学生观看了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制作的动漫视频《重返庭审现场:法官审判校园霸凌案施暴者》的短视频,活动圆满结束。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既感受到了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履职的同时,积极延伸职能,以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认识到了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要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行为,坚决抵制校园欺凌现象。这次宣讲在同学们心中种下“知法、学法、尊法、守法”的种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碑林法院将持续加力诉源治理,通过“无讼”+校园的形式更加紧密地与学校保持沟通,更好的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让普法宣传持续走入校园,以法治智慧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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