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渣土车暴力阻碍执法,判了!

时间:2023-03-03 14:23:1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违规运营渣土车

拒绝停车检查并强行驶离

暴力阻碍执行公务

拉扯、推搡执法人员

剐蹭执法车辆

……

这么胆大包天?

妨害公务罪,安排上了!

案情回顾:被告人齐某在未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情况下违规运营渣土车。2021年11月8日晚,齐某安排被告人陈某驾驶此渣土车拉运渣土,为逃避城管执法人员检查,齐某与宁某(另案处理)各自驾驶车辆探查沿路情况,又安排被告人李某、吴某(另案处理)驾驶车辆在临潼路段放哨,五人车上均配有对讲机。

当晚23时许,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杨某等人驾驶制式执法车辆进行夜间巡查时,发现陈某涉嫌违规拉运渣土,遂将陈某所驾车辆挡停,要求其下车接受检查。但陈某拒不配合,并通过对讲机向齐某汇报情况,后齐某明确指示陈某不要停车、不能被执法人员扣车,陈某遂倒车掉头欲逃离现场。

被告人齐某在未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情况下违规运营渣土车。2021年11月8日晚,齐某安排被告人陈某驾驶此渣土车拉运渣土,为逃避城管执法人员检查,齐某与宁某(另案处理)各自驾驶车辆探查沿路情况,又安排被告人李某、吴某(另案处理)驾驶车辆在临潼路段放哨,五人车上均配有对讲机。

当晚23时许,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杨某等人驾驶制式执法车辆进行夜间巡查时,发现陈某涉嫌违规拉运渣土,遂将陈某所驾车辆挡停,要求其下车接受检查。但陈某拒不配合,并通过对讲机向齐某汇报情况,后齐某明确指示陈某不要停车、不能被执法人员扣车,陈某遂倒车掉头欲逃离现场。

法院审理:西安灞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齐某、陈某、李某与同伙采用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扰乱公共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惟被告人齐某、陈某、李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执法车辆损失,且被告人陈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对三被告人从轻处罚,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判处被告人齐某等3人犯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九个月至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近年来,妨害公务案件时有发生,国家工作人员在执法时会受到谩骂、威胁,甚至暴力袭击。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执法活动,危害到了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损害了法律的尊严。法官提醒大家,公民应当积极配合国家机关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切勿以身试法,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必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西安灞桥法院)


编辑:樊婧

责编: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