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法院立案庭庭长潘春锋:不忘初心担使命,秉公司法守正义

时间:2023-03-02 15:37:4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潘春锋,男,汉族,197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山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一级法官。先后荣获最高人民法院荣誉天平奖章、全省法院优秀庭审、全市法院办案标兵、全市法院个人三等功等多项表彰奖励。

对党忠诚,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第一身份

他时刻牢记作为一名员额法官,第一身份永远是一名共产党员。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中,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真正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他始终坚持将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讲话精神,贯通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七中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学习把牢思想之舵、淬炼忠诚之魂,做理想信念的坚定者,政治上的明白人。

深耕基层,积极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

从事法院工作25年以来,他长期扎根基层司法一线,先后在山阳县人民法院漫川、照川、中村、色河、高坝法庭从事审判工作。工作中,他始终厚植司法为民情怀,坚守公平正义初心,坚持做到坐堂问案找准焦点与下堂办案化解纠纷相结合,积极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经常深入田间地头、村组院落,就地调解、就地审判、督促就地履行,通过审理一起典型案件,引导、教育一方群众,有效提升了辖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

勤勤恳恳,用心用情履职尽责

为了办好案子,他经常加班到深夜,但无论多苦多累,未有半句怨言。他既有以人为本的关心和不偏不倚的公心,也有不辞辛苦的耐心和为民解忧的诚心。面对各类纷繁复杂的案件,他善于探索、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切实解决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参加工作以来,累计办理案件2000余件,其中2022年办理各类案件210件,调撤率达90%以上,无一改判及发回重审案件,无一信访案件发生,服判息诉率100%,结案数及案件质量等多项指标均位于山阳法院前列。

解放思想,勇当司法改革排头兵

向科技要效率,向“智慧”要效能。他始终保持对新技术学习及应用的“饥饿感”,主动接受、学习、运用智慧化手段,不断推进诉讼活动“上云端”,为案件办理赋能提速,取得良好的效果,他及其带领的立案庭团队,人均结案量长期稳居山阳法院前列。自担任山阳法院立案庭庭长以来,坚决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度,让立案不再成为困扰当事人的难事,同时,认真贯彻落实随机分案制度,有力消除权力行使过程中的“灰色地带”,有效避免了越权履职导致的风险隐患。

持正守廉,坚决筑牢司法廉洁底线

严格落实《法官法》《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坚决筑牢廉洁堤坝,时刻净化朋友圈、工作圈、生活圈,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八小时内八小时外一个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不为金钱所惑、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扰,真正做到了持身正、圈子清、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住案子、管住队伍、管住自己,有力确保了案件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自己不出问题。

潘春锋法官表示:将会倍加珍惜“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这份殊荣,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履职尽责、更显担当,在提升案件质效上狠下功夫。俯下身子,埋头苦干,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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