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三原检察院:聚焦主责主业深化平安创建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6-13 08:46:30 阅读量:

(通讯员:魏曦)近年来,陕西三原县检察院在平安创建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机制,以点点滴滴的行动推动该项工作深入发展。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从重从快打击各类刑事犯罪。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侵犯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尤其是侵犯招商引资企业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做到快捕快诉,从重从严,进一步优化了投资发展环境,为县域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制定了《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对轻微犯罪不起诉人员帮教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得到了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和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并作为先进工作经验在全市十三个县区院进行推广。通过签订帮教协议、定期回访考察、建立回访档案、制定回访制度、完善帮教计划等一系列措施,积极开展对被不起诉人员的回访帮教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工作中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全面把握,区别对待,严格执法,注意效果的基本原则,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对于有人身危险性和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对于轻微的刑事案件,积极探索运用和解方式解决问题的机制,明确和解使用的条件、范围和程序;对于可捕可不捕的案件尽量不予批准逮捕;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或者双方达成和解且切实履行的案件,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三年来,共办理此类案件1319人,解决了纷繁复杂的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四是加强执法说理,提高办案质量。社会管理创新要求检察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因此,该院在工作中做到既坚持依法办案,又寓说理于办案当中。实践中,认真执行《关于加强侦查监督说理工作的指导(试行)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与侦查机关沟通联系、加强捕诉衔接,控制捕后案件轻刑率,每一起疑难复杂及可能改变定性、引起纠纷的案件都提交检察委员会慎重研究,对公安机关的报捕意见,不草率驳回,而是详细列出补查意见,同时责成专人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最终使案件得到正确处理。

五是认真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对办理的重大复杂案件、热点敏感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群体性事件所涉案件等,均认真评估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明确提出意见,科学制定预案,有效防止因执法不当激化矛盾或引发新的矛盾。三年来,共收到风险评估表103份,监督各业务部门贯彻执行案件风险评估工作的贯彻落实。结合执法办案工作,定期对社会稳定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对策建议,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编辑:田森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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