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5-10 08:44:08 阅读量:
2017年以来,三原县检察院优化案件质量评查模式,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常态化、精准化、动态化和科学化建设,有效防控办案质量风险隐患,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规范化水平。
一、推进常态化建设。改变原有评查工作每年一方案的零散模式,实施“三查一评两深化”,通过“全面评查、专项评查、个案评查”、“精品案件评比”和“深化评查工作方法和评查结果的运用”,构建案件质量评查的全面覆盖机制,实现全程监督,消除评查盲区。
二、推进精准化建设。精准化建设主要体现评查对象精准、评查内容精准、评查结果应用精准。评查对象精准是将案件质量评查覆盖到全部类型案件和每个办案人员,既评“案”又评“人”;评查内容精准是细化各种类型案件的评查内容,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办案程序、办案效果等方面都有具体要求;评查结果应用精准则是改进评查通报方式,在强调限期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的同时启动问责机制,将评查结果及奖惩情况纳入到干警个人执法档案。
三、推进动态化建设。通过建立“三大机制”实现全程同步实时动态评查,防控案件质量隐患。一是案管筛选过滤机制,即案管中心对需要启动评查的案件及时进行筛选过滤;二是相关部门协同反馈机制,即纪检、控申、政工等部门及时向案管部门反馈有评查必要的案件;网络舆情预警机制,即通过网络搜索引擎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网络舆情的案件信息,立即启动评查程序。
四、推进科学化建设。“三查一评两深化”改变原有模式中只挑毛病找问题的做法,通过“三查”查找办案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一评”树立优秀典范,在评查通报中对评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做到见人见案、见问题见原因见对策,对评查认定为质量好的案件,也要见人见案、见做法和经验,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引导干警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真正使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发挥实效。
(三原县检察院 杨宗元)编辑:田森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