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检察院:加强汉江水质保护 打造生态检察品牌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5-02 16:59:27 阅读量:

 (通讯员 刘世文)全市检察机关汉江流域安康段生态检察工作座谈会后,旬阳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自清在党组会议上专门传达落实会议精神,于 52日专门召开全体干警会议,并亲自安排部署,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实施生态检察专项行动。

汉江旬阳段由汉滨区早阳镇入境本县段家河镇北庵村,从本县蜀河镇兰滩社区出境。境内流长84km,集水面积3554km2 ,沿途接纳集水面积在5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86条。汉江在旬阳县境内沿西南至东北共流经8个镇45个村(社区)。该院针对汉江旬阳段存在的乱堆乱放消除不彻底、部分河道垃圾乱倒污水直排现象、水产养殖及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河道滥挖乱采屡禁不止、砂石料偷采盗采和电毒炸鱼等涉河违法行为、执法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主动将检察工作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建设“一强五好”陕西西强县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各项中心工作,结合实际,努力打造具有旬阳特色的生态检察品牌。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墙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及在开展汉江流域旬阳段生态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好的做法、典型案例等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切实增强民众河流管理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三是严格查办案件。进一步加大对汉江流域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主动出击,摸底排查,发现案件线索,综合运用诉前检察建议及提起公益诉讼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其环境保护监管主体职能作用。加强对行政机关根据两法衔接规定抄送检察机关的已移送公安机关破坏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刑事案件线索的监督,对符合立案标准的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严格查办。四是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内部协作,本院各相关业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通报,发现案件线索,实行双向移送。对于涉及刑事犯罪的公益诉讼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重点加强与环保、水利、国土、农林科技、住建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行政机关的履职情况。建立常态化的联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在线索发现、调查取证、技术支持等方面加强协作,共同保护公益。

自市院开展保护汉江安康段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以来,旬阳院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为抓手,对县域内破坏江河湖泊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案件线索进行了摸查,共摸查发现案件线索8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均进行了整改。

通讯员刘世文    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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