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0-07 18:45:04 阅读量:
近年来,石泉县检察院综合运用官方网站、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拓展发布渠道,不断满足群众对检务公开和便捷获取检察信息的需求。
积极组织,打造新媒体应用平台。
该院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为检察机关推进检务公开、宣传检察工作的“传声筒”与“顺风耳”,积极主动在互联网上服务民生。政工科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新媒体建设,应用电脑、手机等设备,制定了新媒体考核运用办法,对干警进行新媒体运用培训,鼓励干警关注、订阅新媒体平台。完成了微博的实名认证、微信公众平台和今日头条号的实名认证,积极开展新媒体应用工作。
注重运营,强化新媒体应用活力。该院把如何应用新媒体推动阳光检务,智慧检务,防止新媒体平台“闲置”,甚至成为“僵尸”账户作为重要工作,克服基层检察院信息获取渠道少,内容单一等问采取综合发布丰富内容,及时发布保持活力,全面发布扩大影响等举措,提升新媒体应用能力。综合发布工作动态、便民信息、工作掠影、美文感悟、法律格言等,丰富新媒体内容;及时发布上级决策部署、重大案件、工作经验和创新做法等信息,确保发布及时;综合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今日头条客户端全面发布内容,扩大覆盖影响;运用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采用原创与转发相结合的方式,以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检察职能,发布工作动态,全面推进新媒体平台活跃度、订阅数、转发数、收藏数不断攀升。
发挥职能,提升新媒体应用实效。该院及时公布检察机关开展各项工作的具体做法,征求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方便群众了解检察机关职能,及时回应群众法律咨询和诉求,强化法治宣传,扩大普法宣传面。
(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