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学习不断增强履职尽责本领—富平县检察院开展读书分享活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19 17:24:00 阅读量:

 
本网讯(王亚锋 赵磊 通讯员:李希勇)为了不断锤炼党员干警的党性修养,依靠学习不断增强履职尽责本领,做到学有范本,9月18日,富平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利用周一全干会集体学习平台,开展了“喜迎十九大 共读《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读书分享活动。
  读书分享会由张旭刚副检察长主持,诉讼监督部副部长葛军洲、检察综合业务部副部长杜虹、民事行政检察部副部长李长军分别就各自学读《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一书的心得体会、启迪收获进行了分享交流。
  通过分享交流,大家普遍认识到,《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是用真实的历史细节对习近平总书记1969年1月至1975年10月在陕北黄土高原七年知青岁月的艰苦生活和成长历程的再现。朴实的语言拉近了总书记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生动的再现了一个吃苦耐劳、踏实干事的青年习近平,一个勤奋好学、志存高远的青年习近平,一个一心为民、敢于担当的青年习近平。大家一致认为学读《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一书,就是要认真学悟思考其精神内涵,并纷纷表示作为检察干警要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榜样,树立做人典范,切实学习好习近平总书记矢志不渝的信念追求、吃苦耐劳的优秀品质、勤奋好学的进取精神、实干担当的风格气魄和质朴真挚的为民情怀。
  会上,苏新宇检察长强调要把读书分享活动长期坚持开展下去,指出要充分把握学读《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一书的现实意义,读范本、读好书、树典范。一要不断丰富“两学一做”。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立检为公,坚守清正廉洁,做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干警。二要站稳党和人民立场。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办好每一起司法案件。三要增强责任担当意识。不忘初心,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全面夯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不断增强敢于担当的本领,切实担负起和完成好组织赋予的检察使命。四要全院上下齐心协力认真抓落实,团结奋进,砥砺前行,全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编辑:王梦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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