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05 10:22:06 阅读量:
她,工龄很短,1986年底出生,2013年调进平利县检察院;
她,身体羸弱,2016年7月动过大手术,仅仅休息三个月又奋战在办案工作一线;
她,任职不长,2016年9月经组织提拔担任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
但她带领科室一名刚刚退休的老同志和一名参加工作不到一年的新同志,在2017年短短半年时间里,用实际行动创造一个又一个不凡的业绩,书写了民行检察和信访接待工作新的篇章,展现了新时期检察干警为民、务实、担当的良好形象,她就是平利县检察院9月份当选的“检察之星”——肖飞同志。
公益诉讼敢人先。在分管副检察长曹俊的带领下,肖飞与科室干警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检察理念,创造性的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用实际工作成效为平利建设“中国最美乡村”蓝图作出积极贡献。半年来,依职权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8件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均得到行政机关的回复。其中2件报批,率先在安康全市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实现了安康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零突破,办理的案件经验材料被市院转发学习,并被省院确定为公益诉讼工作先进基层联系院。
文明接待获殊荣。
民行检察出实效。接手民行检察工作后,肖飞结合民行检察工作量大面广、人手紧缺的工作实际,通过认真分析研判,将执行活动和行政执法监督作为民行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强化监督力度,规范监督举措。1至7月,通过当事人申请及依职权向法院发出9件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办理市院交办抗诉案件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整改工作检察建议书7件,均得到行政机关的回复,取得了显著的监督效果,得到上级院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平利县检察院创造性开展“每月检察之星”评选活动,通过科室推荐、综合鉴定、民主表决、公示等程序,将那些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拼搏奉献的先进检察干警评选出来,亮出业绩,晒出形象,树成榜样,真正起到先进引领、模范带头作用,进而激发砥砺全院干警工作热情,在全院营造浓厚的比学赶超、干事创业氛围。
(通讯员: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检察院 梁华 杨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