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25 08:31:53 阅读量:
在检察官员额制改革过程中,员额检察官究竟依据什么样的标准遴选出来?曹建明检察长提出:员额检察官遴选要“以是否具备独立办案能力,能否独立对办案负责”为遴选标准。中央政法委要求以“具有成熟司法能力”为硬性标准。只有牢记标准,才能真正把业务水平高、办案能力强、司法经验丰富的人员选任到办案一线。
检察院的主业是办案,因此,他们的员额检察官遴选考核组,下设三个考核小组:独立承办的典型案件考核组;承办案件数量考核组;从事法律工作、司法办案工作、司法办案单位(部门)任职及业务竞赛、绩效考核等其他内容考核组。全体班子成员并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分别担任各考核小组负责人、成员,全程把关考核工作。他们加大对办案情况考核,突出办案业绩、司法能力,真正把办案能力强的人遴选进员额。只有这样,才能为人民遴选最好员额检察官,避免冤假错案发生,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终极目标。
还是让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讲话中一段话作为本文结束语:
“严格入额条件和程序,突出办案能力和业绩考核,让办案数量多、质量高、效果好的人入额,让入额的人多办案、办好案”。(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王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