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11 18:07:03 阅读量:
近期,陕西南郑县国土资源局安排,由县土地执法大队牵头,辖区国土所配合,对宝巴高速、西城高铁等一批重点工程项目涉及临时用地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对临时用地的面积和用途以及使用期限进行审核。此项工作,其目的是为年底临时用地复耕打好基础。
本次核查明确了审核内容和方法。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临时用地审核的内容,一是临时用地批准文件,二是临时用地合同,三是临时用地的面积和用途。批准文件及合同同为审查要件,二者缺一不可。此次审核中有下列情况不得认定为临时用地:有临时用地批准文件但无临时用地合同或有临时用地合同、无临时用地批准文件的;临时用地批准文件、临时用地合同有效性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不在时效期内的;超出批准的临时用地规模30%以上的部分;改变批准的临时用地用途,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的。(南郑国土局 冯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