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2-19 18:05:41 阅读量:
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是指国家对因遭受犯罪损害又无法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获得赔偿的被害人及其家属给予一定补偿的制度。
近日,镇巴检察院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采取多项举措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不断优化和提升救助功能,进一步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了解,为使司法救助有章可循,该院联合县政法委、县财政、法院、公安、司法等6个部门出台《镇巴县司法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刑事被害救助对象范围、刑事被害救助启动程序和刑事被害救助资金监管程序,确保司法救助工作规范有序。10月份,镇巴县检察院将该院本年度办理案件中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上报到该县政法委,申请救助资金的手续正在办理中,有望年底前发放到刑事被害人手中。
为了帮助更多刑事被害人,该院规范救助程序,确保救助工作规范。控申部门主动与侦监、公诉、未检部门联系寻找案源,对家庭困难而未获得赔偿的刑事被害人,了解他们的家庭困难情况,形成报告向院领导汇报,并为他们向县委政法委申请救助金,及时发放,给了他们受伤的心灵一份慰藉。
同时,该院控申部门与公诉、侦监等相关业务部门建立定期通报、信息共享制度,侦监、公诉部门在办案过程中遇有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主动通知控申部门,并将刑事被害人的基本情况等相关材料移送控申部门备案,供控申部门审查,拓宽案源渠道。控申部门检察官主动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属解决户口、就业、低保等实际困难,并联合工青妇与司法援助等部门,加强对口帮扶,注重心理疏导等精神层面问题的关注,让全社会认识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消除化解社会矛盾,减少涉法涉诉上访的重要性。
此外,该院还注重救助实效,在开展物质救助的同时,还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社区互助等多元化救助,帮助其重塑生活信心和勇气。该院并在开展救助后,坚持定期回访,变一时经济救助为长期帮扶救助,实现服务民生与化解社会矛盾的“双赢”。
据悉,截至目前,该院先后向10余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并为每一起救助案件建立“常态化回访”档案,在做好物质救助的同时,该院干警通过法律援助、心理抚慰等方式,多角度、多途径延伸救助效果,跟让他们回归安稳的生活。
供稿人:陕西省镇巴县检察院 赵梦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