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公诉需公开重要刑事案件信息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1-22 21:53:51 阅读量: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明确案件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内容范围、方式方法和工作机制,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需网上公开。《规定》明确了重要案件信息发布的内容范围、方式方法、内部分工、审核把关机制等。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对外发布重要案件信息时,同时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上面向社会大众发布该信息。

重要案件信息主要包括一是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二是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三是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例;四是重大、专项业务工作的进展和结果信息;五是其他重要案件信息。
另外,《规定》还要求在互联网发布:人民法院所作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的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公开的其他法律文书。《规定》全面推行案件程序性信息网上查询,案件相关人员获取信息更方便快捷。案件程序性信息的查询是向特定人员开放的,包括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向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查询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程序性信息。
自该规定实施以来,我院对重要刑事案件及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对刑事判决已生效的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及时进行公开,方便了当事人查询案件,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陕西延川县人民检察院  王玲玲(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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