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1-21 18:40:22 阅读量:
汉中市洋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洋州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一年以来,相关工作进展顺利。在这期间,洋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工作,不断积累经验、深化和规范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制定“三制度”进一步规范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
一、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轮岗制。为有效避免检察人员长期在某个派出所工作所倒是的人情案、关系案,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实行轮岗制。加强自身监督,引入外部监督,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工作者对驻所检察官进行监督,奖罚,激发检察官工作积极性、约束检察官言行,确保住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的工作质效。
二、案件信息通报制。要在认真调研论证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与基层派出所及时沟通有关刑事案件、监外执行罪犯刑罚执行等工作情况,明确工作目的、工作重点、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职责等内容,配套建立相应的工作台帐。同时帮助派出所建立完善个案 、业务指导、案件办理反馈等制度,真正做到事事有章可循、案案公正合理。
三、网络信息共享制。双方配置专门的技术设备,并派专人进行网络信息查询,驻所检察官要动态介入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的全过程,对侦查活动监督实行同步监督。依托网络信息共享制,办公室及时向派出所传送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开展业务交流,探讨侦查取证的新思路、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张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