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8-31 15:34:18 阅读量: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维护司法公正。近日,陕西省紫阳县检察院组织案管部门及其他业务部门逐条学习了《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要求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案件流程监控的工作要求,主动配合,促进执法办案行为规范、合法。
该规定出台后,该院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了系统排查,明确要求所有业务部门办理案件均需录入系统,纳入流程监控中,不允许任何案件在系统外操作办理。由案件管理部门对本院办理的所有案件进行实时、动态监督,确保办案程序合法、规范,案件材料齐备、完整。依据该工作规定,案管部门需围绕重点审查内容进行监控,把好案件“入口关”及“出口关”,即要审核受理案件是否属本院管辖,也要对移送法院起诉案件进行审查,防止内部程序违法。该院要求,案管部门需加强监督职能,建立起案件流程监控日志和台账,记录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纠正结果,每月汇总分析再向全院干警通报。对连续三次出现问题的案件承办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增强干警规范办案的责任心和自觉性。
“案件流程监控,不单是案管部门的职责,全院应树立一盘棋思想,共同配合,承办人在办案时,应时刻谨记规范理念,严格遵守办案规定,自觉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办理质效。”该院案管部门负责人在学习会上说道。(侯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