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7-26 16:34:18 阅读量:
自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以来,商南县检察院切实加强案件受理审查工作,全面严把案件入口关,坚持“三审查三把关”,准确录入案件信息,有效降低公安机关撤回审查起诉案件率,为下阶段的案件办理创造良好条件,提高案件流转办理效率。
在卷宗移送阶段,该院案管办严格审查侦查机关移送的法律文书、卷宗册数、涉案款物、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材料与移送物品清单上记载的是否一致,是否符合案件受理的审查标准,有无文书份数不够、材料不全、装订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如不能达到受理标准,案管办对案件不予受理或要求侦查机关及时补充材料。同时,还对涉案款物一一录入统一业务系统,并做好涉案款物保管登记工作,跟随案件出入库,确保每个流程都符合规范。
针对经常出现的犯罪嫌疑人不在案给办案工作带来困难等问题,该院加强了对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情况的审查,通过审查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的有无、类型、期限等情形,必要时打电话联系确认,弄清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对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无强制措施或未予羁押的,要求侦查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随案移送,与犯罪嫌疑人见面,告知取保候审有关规定并查明犯罪嫌疑人能否随传随到。对犯罪嫌疑人无法联系或负案在逃的,坚决不予受理,并明确要求侦查机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再行移送。(吴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