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洛川检察: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7-26 14:08:00 阅读量:

  725日,延安市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参会人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再次集体学习省委印发的《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等三项机制,该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问责条例和三项机制进行了讨论交流。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成芳萍在讨论交流发言中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的一项重要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制度遵循。省委建立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扎实要求、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重要举措。全体检察干警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忠诚干净担当。

成芳萍检察长总结学习讨论会时强调,院党组和班子成员要带头作出表率,不折不扣执行。院党组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全面、准确掌握问责的六种情形,进一步增强党组凝聚力,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的堡垒作用,按照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要求,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努力完成好市委和县委赋予院党组的政治使命和历史使命。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勇于担当、较真碰硬、带头落实,不折不扣地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并把执行条例的情况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着力推动管党治党能力建设。

成芳萍检察长同时要求,该院全体检察干警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三项机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将其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习宣传,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内涵,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谨记条例,院主体责任办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好问责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洛川县检察院 郝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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