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6-16 16:43:19 阅读量:
近日,陕西紫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罗某。
犯罪嫌疑人罗某租住在紫阳县城关镇会仙桥居委会老工商局家属楼(下称老工商局家属楼),2016年4月18日早,罗某趁家住老工商局家属楼二楼的党某离家上班未锁门之际,窜入党某家中,在卧室白色提包内盗得现金300元。2016年4月19日早,罗某窜至老工商局家属楼三楼张某家,撬开张某家房门,在客厅衣服中盗得现金100元及一本驾驶证和一本行驶证。2016年4月19日晚,罗某窜至老工商局家属楼一楼的卫某家中,趁受害人卫某睡觉之际盗窃苹果5S手机一部。2016年4月20日下午,罗某窜至老工商局家属楼大门往西20米左右的李某家,撬开李某家房门盗取现金300元。同日(4月20日)在李某家作案后,罗某又窜至李某家隔壁王某家,撬开王某家房门盗取现金1000元。2016年4月23日下午,罗某再次窜至老工商局家属楼一楼的卫某家中时,被返回家中的卫某当场发现,卫某遂报警。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外出谨记锁好家里门窗,并提高安全意识,发现家中被盗时及时报警。
陕西紫阳县人民检察院 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