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6-16 11:37:40 阅读量:
在推进管理科学化进程中,石泉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得力措施,努力打造了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司法警察队伍,有效地保障了诉讼程序的依法进行和办案安全。
一是注重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在狠抓安全责任日常教育的同时,年初从检察长、分管领导、法警大队层层签订了《办案安全责任状》,将安全办案责任目标具体化并与目标管理考核相挂钩,明确责任追究措施,切实提高了干警对安全防范的责任意识。
二是注重制度防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法警规章制度。建立安全防范工作机制,根据办案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了《司法警察执行警务派警制度》、《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警务值班制度》,包括证人和嫌疑人的讯、询问完后的送达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根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细化警务工作内容,完善警务工作流程,加强警务工作管理。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司法警察负责安全警戒和维护办案工作区的秩序,办案时被讯问(询问)人的安全责任由承办检察官负责,司法警察实时监控;非办案时间由司法警察负责。明确办案工作区由法警大队统一管理。使用办案工作区必须经分管检察长或检察长批准。被讯问人或被询问人进入警务工作区时,先由法警进行登记、安检,查无安全隐患后进入工作区;非案件直接承办人员未经检察长许可不得进入讯问室和谈话室,以确保办案全过程的信息保密和人身安全。
四是注重派警程序。依法用警。凡需出警的业务部门,须填写《司法警察用警审批表》,经分管检察长审批,由法警大队出具《警务令》统一安排法警出警。严格交接的时间、方法和手续,防止被讯问(询问)人因交接疏忽而发生意外。做到程序明晰、职责分明,连续保持无错案、无事故、无违纪。
(陕西石泉县检察院 刘大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