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6-01 09:46:20 阅读量:
5月31日,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检察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反贪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加强对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和适用,组织开展“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解读”培训。该院检察长成芳萍及全体党组成员和主要业务部门干警参加了培训。
本次学习培训从多层次、多角度对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了解读。首先,该院反贪局负责人从侦查办案角度就“解释”中定罪数额认定、定罪情节和数额情节并重、主观故意的推定等争议问题进行了解读并阐述了自己的观点。随后,公诉负责人从公诉角度就“解释”中“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认定和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累计计算等问题进行了解读。期间,参训干警就工作中理解和适用“解释”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
最后,检察长成芳萍在总结发言中强调,本次培训取得了预期效果,加深了干警对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和认识,解决了争议,解开了疑惑,开拓了思路,为调查取证等工作指明了方向。要求各科室之间加强交流和探讨,补齐工作短板,提高案件质量,推动反贪工作顺利开展。
( 陕西洛川县检察院 井文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