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石泉县检察院:“搭建三个平台”提升群众工作水平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5-12 1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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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检察院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开展,找准检察工作与服务群众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强化密切联系群众措施,切实把执法办案过程变成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过程,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发展。
搭建培训平台。将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列为检察人员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加强对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能力的专题培训。动态监测网络舆情,注意通过互联网关注群众诉求,掌握涉检网络舆情,主动应对、正确引导、快速处理。同时,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建设,推行网上受理信访、法律咨询,将门户网打造成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
搭建服务平台。以检察力量下移,服务群众为主线,以“镇检察室”和开展“一村一检察官”活动为依托,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基层群众。聘请社情民意联络员,形成畅通民意、化解矛盾的群众工作网络体系。通过开展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预防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五进活动,提高检察工作服务基层群众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搭建助民平台,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一是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制度。对执法办案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分析,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对不捕、不诉、不抗的案件加强释法说理,做好息诉工作。二是推行矛盾纠纷化解制度。对群众诉求作有理推定,妥善处理。加强与社会调解机构的密切配合,加大对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的和解力度,确保案结事了。三是推行群众工作考评制度。把群众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检察工作接受群众评议工作,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核心指标之一。在依法履职的同时,对群众提出的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给予高度关注,耐心释法说理,主动牵线搭桥,争取相关部门理解支持,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陕西石泉县检察院 刘大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