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财物耍蛮横 妨害公务必严惩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2-09 13:50:37 阅读量:

         2015年8月25日下午17时许,犯罪嫌疑人文某某的儿子张某某称,其在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某服装店购物时,随身携带的包被盗,柏树林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在询问情况后进行调解,张某某的母亲文某某也闻讯赶到派出所询问情况。最终双方无法达成调解,民警告知其权利和义务,文某某因嫌走司法程序太慢,想立即拿到钱,故自己返回东大街服装店里强行向商家索要儿子丢失的现金,并与店内营业员发生争持,严重扰乱商家的正常经营活动。本市柏树林派出所民警再次赶往现场进行调解,但文某某一直逗留在店内至当晚21时许,双方经多次协商,始终未果。随后民警在将文某某依法带离的过程中,文某某不仅不配合,还出手殴打出警民警的头部,将民警警帽打飞在地,致使出警民警高某某的左眼钝挫伤、头挫伤。

文某某没想到,她这一拳不仅没能让她尽快得到赔偿,反而要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如果她能认真学习并遵守法律法规,遵循法律程序,她的合法权益本可以得到法律的维护。目前,碑林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文某某以暴力方式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对文某某进行审查起诉。
 
(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蒋艺华 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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