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5-29 13:26:12 阅读量:
近年来,侵害儿童的案件时有发生,这些案件的背后呈现出的是孩子自我保护的知识匮乏,还有监护人对儿童监管的缺失。去年以来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批准逮捕三起性侵幼女案,一起猥亵儿童案。通过办案,承办检察官剖析案件的特点、发案原因和共性问题,并谆谆告诫各位监护人要多交给孩子一些自我保护的知识,当孩子自己一个人独处时,尽量不和陌生人说话、不要陌生人的东西,不和陌生人去其它地方。对孩子自己认识但关系不是很亲近的男子,则不单独和他呆一块。尤其是住窑洞的家庭,监护人尽量不要把孩子自己一个人留在家中,因为窑洞的玻璃门窗可以从外面看到里面的所有情况,这样就可能使犯罪分子临时起犯意。若孩子和熟知的男子单独呆在一起时,当男子要做出亲吻、搂抱、脱裤子、抠摸身体等行为时,则应想办法机智的脱身或大喊大叫、踢打反抗,这样男子或怕引起他人注意,或因熟知关系不好意思再继续实施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