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13-04-16 11:30:13 阅读量:
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按照高检院的部署,结合全省实际,制定下发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方案》。4月10日,省院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王英杰副检察长出席会议并对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9个月的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此次专项监督活动的重点是监督发生在食品药品产品安全、涉农惠农、卫生教育、环境资源、劳动保障、社会管理等领域的刑事犯罪案件。
王英杰副检察长指出,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犯群众利益危害民生的案件,是“民之所望”,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是顺应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新期待和新要求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监督侦查机关立案侦查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侵犯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民生涉嫌犯罪案件,努力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深挖一批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在专项监督活动中,通过对类案和典型个案的剖析,分析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的特点,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王英杰副检察长强调,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部署,各司其职,抓好落实,使专项监督活动取得实效。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 杨瑞奇 编辑:刘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