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13-04-15 14:46:36 阅读量:
今年以来,陕西省各级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认真执行修改后刑诉法和人民检察院刑诉规则,对新增监所检察业务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
凤县人民检察院、平利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订出台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实施办法(试行),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目的、意义、评估标准、实施程序、法律责任等具体问题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两院依据上述规定分别对1名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必要性进行了全面审查和评估,认为对其变更强制措施后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向办案单位发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办案单位均采纳了检察机关建议。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认真学习修改后的刑诉法和刑事诉讼规则关于死刑执行临场监督有关规定,并主动加强同公诉、检察技术、法警部门的联系,在很短的时间内熟悉了工作流程,明确了监督工作的任务、内容、程序、要求,并先后成功履行了死刑执行监督职责。
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是监所检察部门一项全新的职责,没有现成模式可循,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早在去年下半年便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筹备在安康医院设立派驻检察室,落实各种工作细节。通过细致扎实的准备工作,2012年12月19日,该院驻安康医院检察室挂牌成立,这是全国检察机关在安康医院设立的第一家派驻检察室。3个月时间,该检察室在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和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的共同协作下,已发出纠正违法通知4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
紫阳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大胆尝试财产刑执行监督,在日常检察中注意发现在押人员被判处罚金但未交纳的情形,对有罚金刑履行能力、判决生效后一直未缴纳罚金的服刑人员王某,通过向本人及其家属宣传法律,鼓励其主动缴纳了罚金。这是全省监所检察部门首例成功的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不但得到其亲属的支持理解,也在服刑人员中产生了强烈反响。
在新增监所检察业务的探索进程中,省院领导始终高度重视。程紫平副检察长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要将新增业务作为监所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和着力点,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省院监所检察处加强对下指导力度,在全省安排部署了监所检察重点课题研究和新增监所检察业务调研工作,先后赴西安市人民检察院、铜川市崔家沟检察院、西安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合阳县等地调研新增监所检察业务开展情况,从执法理念、法规理解、实际操作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
目前,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项监所检察新增业务在全省渐次展开,并逐步向规范化方向发展过渡。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 刘超 编辑:刘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