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01 18:39:44 阅读量:
本报讯(通讯员 周小鱼 陆文) “大半夜你瞎晃悠啥嘛……”7月30日晚间21时许,在安康市石泉县池河集镇社区一条路上,在文化广场上散步后的老刘,正在往家赶,突遇两个陌生人搭讪。老刘未予理睬,哪曾想,两个陌生人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冲着老刘过来。
从叫嚷到推搡,再到用路边的木椅将老刘打伤,老刘感到一头雾水,而附近围观的热心群众及时报了警。接警后,池河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查,当晚21时许,陈某(男,33岁,住池河镇辖区)、文某(男,35岁,住汉中市城固县)二人醉酒后,行走至池河集镇政府街路段与老刘相遇。
陈某搭讪老刘时,见老刘未予理睬,后俩个酒鬼对老刘叫嚷并进行推搡,陈某还持木椅将老刘头部砸伤。由于该案发生正值群众外出散步、休闲纳凉时段,发生路段位于集镇中心区域,引起众多群众驻足围观,引发交通堵塞,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池河派出所民警迅速驱散围观群众,恢复道路秩序。
最终,警方依法对“俩酒鬼”陈某、文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