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5旬男子使用电网捕鱼被陕西商州公安拘留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04 10:38:38 阅读量:

湖北5旬男子为了获取不法利益,专门购的电瓶、变压器等物件组装成电网在丹江河内电击野生鱼出售,被商州公安分局刘湾派出所的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抓获,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7221时许,刘湾派出所民警在丹江河南岸巡逻至东龙山时,发现有人在立交桥下用电网捕鱼。民警当场抓获违法行为人刘某,并查获了电瓶、变压器等作案工具。将其抓获带回审问,得知:刘某,男,56岁,湖北省仙桃市人,在老家购得电瓶、变压器等物件组装成电网来商州捕获野生鱼。

 日前,违法行为人刘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商州公安重要提醒:按照我国《渔业法》相关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视违法情节,没收捕捞工具渔获物,处以行政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周亚军)

 编辑:董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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