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19 23:25:16 阅读量:
6月13日晚上22时许,崔某(男,现年16岁)、牛某某(男,现年16岁)等四人在陕西省山阳县板岩镇庙台社区板岩派出所院前的公路外空地处自助烧烤,并饮酒娱乐至次日凌晨零时许。
期间,崔某和牛某某二人为逞强耍威风、寻求刺激、显示自己厉害,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先后踩踏停放在空地处的警车,在车辆引擎盖上摆出各种姿势,并互相用手机拍照。6月14日,崔、牛二人先后将自己踩踏警车的照片发到QQ空间向好友炫耀。
6月15日,板岩派出所接到工作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并依法传唤当事人。经询问,崔某、牛某某对自己踩踏警车寻求刺激,并拍照发到QQ空间炫耀显威风的行为供认不讳。
在调查确认后,山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涉嫌寻衅滋事的崔某、牛某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1000元罚款的治安处罚。
目前,因崔某、牛某某二人是初犯,且均未成年,行政拘留处罚不予执行,警方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山阳县公安局侯远航、江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