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19 23:24:02 阅读量:
为实现案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陕西省府谷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延长监督触角,细化工作流程,在案件管理中严把“三道关”,全面推进集管理、监督、参谋、服务于一体的案管中心建设,不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一、严把案件受理源头关。我局大胆创新工作模式,针对“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立案不实”的问题,采取受立案分离,加强受立案监控,严把入口关。法制部门案管中心及时发现办案单位是否存在应受未受、受案不规范,无接警受案等异常情况,一旦发现问题,案管中心民警通过系统向办案部门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及时,不规范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将受立案纳入年终考核,充分发挥结果运用,真正从源头上规范案件受理流程,避免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发生。
二、严把案件审讯透明关。我局针对询(讯)问期间,可能发生的不规范问题,依托执法办案全程录音录像音视频监控系统,通过执法记录仪音视频采集,将侦查人员执法办案全过程至于监控之下,将办案区的运行状态同步传输至案管中心的主屏幕上,案管中心民警对所有案件进行全方位监督,实现从碎片化到一体化全流程管理,真正消除监督盲区,最大限度排除执法安全隐患。
三、严把“阳光执法”公开关。我局通过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办案流程、依据等方面内容向特定人员,向社会公开,敞开大门接受群众的监督,改变了以往当事人对案件情况不清楚、对办案程序不明白、对救济措施不了解的状况。群众通过系统可以随时查看公开的内容,真正将公安执法曝于“阳光之下”。
我局案管中心建成运行以来,实现了对执法办案的统一管理,由静态管理变为动态管理,由事后监督变为同步监督,由结果监督变为全程监督,使案管中心成为全局执法办案活动的“大管家”和“监督员”,为我局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王爱霞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