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12 15:04:06 阅读量:
近日,陕西平利县公安局老县派出所、老县交警中队联勤联动,成功查处一起通过道路运输危化品,未配备押运人员案件。
2017年5月12日,老县派出所联合辖区交警中队执行“省党代会”暨“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安保任务中,发现王某驾驶陕AE5***危化品重型罐式货车,从安康某油库往安康市镇坪县运输汽油未随车配备押运人员,途径S308省道
目前,平利县公安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二)项规定,对王某单位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整改、处以两万元罚款处理。(平利县公安局老县派出所通讯员:杜官礼、高文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