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交警狠抓“四项加强”全力规范民警执 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24 15:01:16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刘德志)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进一步推动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执勤执法行为,提升公安交警执法公信力,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五个注重”,狠抓路面执勤执法规范化,积极开展执勤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理论素养。为确保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通过组织全体民警及辅警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通警察执法纪律》等法律和规章制度,从规范配备执法装备、提升执法形象、做好窗口服务工作等方面,进一步增强路面执法、事故处理民警、辅警以及违法处理民警、工作人员的规范执法意识,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二、加强民警意识,注重执法形象。大队要求全体民警、辅警在路面执勤执法过程中要做到着装规范,坚决不允许出现影响警察形象的行为。同时,要求全体民警在路面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两敬礼三告知”的文明执法模式,即在纠正或处罚当事人违法行为之前和处罚之后不忘记敬礼,并依法告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此树立交警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文明建设,注重文明礼貌。大队要求各中队、执勤点在路面执勤执法过程中一定要注重文明礼貌,在坚持做到严格依法、依程序执法的同时,还要本着“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目的,对待群众要举止文明、语言恰当、冷静耐心、方法灵活,从而有效使交通违法者以平和的心态接受教育和处罚,最大限度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大队要求各中队、执勤点要采取多方法、多渠道、多形式,尽量扩展宣传面,着力提高过辖区交通参与者的遵纪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要求全体民警在路面执勤执法中要本着“消除交通违法行为,预防交通事故”的目的,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纠正一起、教育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起;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多采取批评、教育、警告的方法纠正和制止,以此进一步促进警民关系的和谐,创造辖区良好的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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