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24 15:00:13 阅读量:
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以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政策落地以来,平利县公安局老县派出所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通知精神,想尽办法解决辖内无户口人员的户口登记问题,切实为群众分忧解难。
2017年2月15日,所长余国平深入包挂脱贫村东河村委会走访中发现,村民贫困户张某三岁多的小孩至今未上户。经走访调查了解到:张某幼年丧父,母亲改嫁后自幼由奶奶抚养成人。2013年其与外地女青年罗某自由恋爱并发展到未婚同居,2014年2月,罗某生育一男婴,由于女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导致小孩一直未上户口。后家庭经济拮据加上性格不和,两人于2015年3月在亲属的见证下签署书面协议分手,小孩归男方抚养,分手后,张某外出务工谋生,小孩平时由张某外婆照料。依据新政策,未婚生育又无法提供夫妻结婚证明的,还需提供一份亲子鉴定的鉴定证材料才能申报。老县派出所民警帮助张某委托陕西佰美法医司法鉴定所进行了亲子鉴定,并进一步核实张某提供的相并材料后及时上报县局治安大队审批。
近日,张某领到了其盼望已久的户口本,当日即为小孩补缴了农村医保,儿子上户口的事终于尘埃落定,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平利县公安局老县派出所通讯员:余国平、高文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