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13 15:14:43 阅读量:
自执法档案建设以来,陕西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在上级法制部门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契机,扎实推进执法档案建设工作,有效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的一致肯定和好评。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为把大队执法档案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大队班子高度重视,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把该项工作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写入工作目标责任书,并经常性地召开专门性的会议研究落实措施。大队长陈洪斌更是时时强调,全队要严格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在交通管理业务各个环节,严把案件质量关,规范执法行为。对案件出现质量问题的,要严格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二是成立了成立了由大队长负总责的执法档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使建设工作有机构、有办公室、有专人抓。三是强化保障。大队在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投资两万多元购置了电脑、文件柜和档案皮等设备,为顺利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制作了有关表格,分发到各个科室和干警手中,要求干警一季度一填写,科长严格把关,分管领导审签,填好后交到法宣科汇总建档。真正做到了一个科室一档,一名干警一档。
二、强化监督,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执法档案建设旨在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此,大队不断加强对各科、所、室、中队办案工作的检查,跟踪监督。一是严格案件审核,实行办案人、办案单位法制员、办案单位领导、大队法制部门、大队领导五级审核制度,确保执法质量。二是充分发挥法制员作用,力争对执法案卷中中出现的问题做到“三把关”(事实关、程序关、定性关)、“三不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定性适用法律条款不准不批;法律手续不完备不批),防微杜渐,从根本上防止出现错案,防止降格处理,防止滥用强制措施,力求把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检验;三是加强对自侦案件的监督,对自侦案件严格落实“一案三卡”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即通过发放“办案告知卡”、“办案自律卡”、“回访监督卡”和加强人民监督员对个案监督等方式,规范约束干警的执法行为。四是实行警务督查制度。大队成立了以法宣科负责人为督查组长的督查组,对各类案件包括实体、程序、法律文书、案件质量、办案安全、文明执法等实行全程监控,动态重点评查、跟踪督导整改,不断强化内部监督体系,促进了办案质量稳步提升。近年来大队所办理的各类案件准确率均达到100%,没有一起错案发生。
三、强化效果,执法档案建设的作用持续增强
大队的执法档案建设从无到有,在不断的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其效果正日益显现:一是客观公正的评判载体作用,使绩效奖惩有了说服力;二是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水平,使干警为民执法意识持续增强;三是平台激励作用,使争先创优有了精神动力;四是督导作用,使改进工作有了根据和标准;五是干警个人信息的记录作用,使晋职晋级有了重要依据。由于这些作用的有效发挥,近年来,大队没有出现干警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也没有出现因执法不公而造成群众越级或赴省进京上访等社会影响不好的现象。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全队的办案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树立了公正严明的交警形象,有力地服务了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为构建岚皋和谐交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