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13 14:47:07 阅读量:
通讯员 周小鱼 纪浪
“徐所长,你们真是太棒了,没想到这么快就把摩托车帮我们找回来了……”
当天傍晚时分,随着天色逐渐暗了下来,在石泉县饶峰镇辖区的一条山路上,两名不满20岁的年轻小伙,骑着一辆踏板摩托车飞速向县城方向赶。然而,早已在路口蹲守的民警,正在等待着这两位年轻人。面对民警的讯问,两名年轻人对偷窃他人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同志,我们家的摩托车,今天放到院子里被人偷了,麻烦您们帮忙找找……”当天晚间19时许,饶峰派出所突然接到辖区群众刘某报警。获悉这一警情,派出所民警一边赶往事发地调查了解具体情况,一边调取事发地周边的视频监控资料。可是,从刘某报案时起,民警并未发现有相关摩托车从山里走出。
于是,民警判定嫌犯暂时把偷得的摩托车藏匿于山里,很有可能在晚上转移到县城。在所领导的精心部署下,民警在相关路段上耐心蹲守。最终,当两名嫌犯骑着偷来的摩托车准备到宁陕县进行销赃时,自然而然落入民警早已布下的“法网”。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两名年轻人一名19岁,一名20岁,高中毕业之后没有上大学,而是整天游手好闲,经常到城里网吧上网。近期,由于手头的钱不够日常开销,两人便合计着准备偷东西换钱卖,哪曾想,刚刚“出手”便被民警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