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交警“五措施”吹响秋季交通安全宣传号角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9-06 17: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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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刘德志)为进一步加强秋季五进八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辖区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和安全出行能力,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精心组织,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旅游交通安全大提示等工作,以基层交警中队为单位,扎实开展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暨“五进八上”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为深入推进各项交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强化预警提示,认真落实“两公布一提示”。 一是结合辖区207省道以及相关主干道路的路况信息,如弯道,连续陡坡、施工路段、省、县道相接等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通过双微、短信以及959交通音乐等平台对驾驶人进行公布,提醒驾驶人安全出行;二是针对我县夏秋季节多出现连续降雨等恶劣天气的现状,及时将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进行公布,提示驾驶员驾车出行前了解道路通行情况,确保恶劣天气行车安全;三是及时将近期通报的重大事故通过短信发送至重点驾驶员手中,让他们时刻牢记安全,警钟长鸣;四是结合夏秋季节公路货运繁忙,农闲赶集活动密集的交通实际,提示广大驾驶员禁止超员、超载及酒后驾驶。
二、立足窗口阵地,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一是定期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培训,发放了各类宣传资料,加强驾驶员管理和培训教育,防患于未然。二是利用LED屏滚动播放温馨提示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在人群聚集的车管所、客运站大厅、违法处理室摆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和发放宣传资料,积极宣传交通安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三是依托中队交通安全执法检查站,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并向机动车驾驶员和乘车人面对面讲解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广大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为整个春运的平安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深入农村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为了进一步增强农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依托农村道路“125”工作,积极联合派出所、农村劝导站等部门深入农村道路沿线和集贸市场等人口聚集地播放宣传光碟,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驾驶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教育农村群众拒绝乘坐拖拉机、农用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实增强农村群众出行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真正形成家喻户晓的浓厚宣传氛围,确保五进交通安全宣传不留空白和死角,全面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四、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了以“珍爱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主题活动,并在城区小河口广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了多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向广大驾驶人发出倡议:一是文明礼让,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自觉遵守“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停放有序、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二是遵章守法,自觉摒弃交通陋习。积极践行文明交通行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行车安全有序、行路文明有序、乘车礼让有序。三是珍爱生命,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此次活动掀起了宣传新高潮,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为春运的顺利实施开好头、起好步。
五、加强警媒合作,助推宣传新高潮。把新闻媒体作为密切警民关系的重要纽带,树立全警公关意识,在开展各项整治宣传活动期间积极邀请合作媒体随警作战,实时报道该队各项交管工作和便民服务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全县交管工作的满意率,通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实现了警媒之间的良性互动,打造了立体宣传网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春运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