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看守所被评为国家一级看守所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7-16 09: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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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大荔县公安局举行“一级看守所”授牌仪式,省公安厅副厅长马中林将国家一级看守所匾牌授予大荔县公安局长吴新利。
授牌仪式会场
大荔县看守所新址建于2010年,是按照国家一级看守所标准修建的一项重点工程。投入使用15年来,县公安局在硬件达标基础上,注重狠抓看守队伍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以创建“平安监管”、“文明监管”、“规范监管”、“信息监管”为目标,突出“以人为本”,狠抓规范达标,从软件与硬件相配套入手,积极探索标准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新路子,打造出大荔监管新模式、新亮点。确保了监所安全和案件审理以及诉讼正常进行,保持连续17年安全无事故。特别在推行“人性化管理”方面,他们在认真开展好法制教育、思想教育同时,全力推进监区文化建设。用有关法制规范、传统道德、立志励志和悔罪自新方面内容的图片、摄影、名言警句布置监区,开辟学习园地,建立“押员心声”文化专栏,营造文明、温馨和充满人文关怀的监区环境。设立心理疏导室、医疗室、视频会见室,举办“看守所开放日”,组织开展“送家信、报平安”活动。定时段播放音乐,发放图书报纸,举办象棋、乒乓球比赛。还坚持“严管人为本,重教法在先。”组织押员背诵《弟子规》,观看“百家讲坛”,举办法制报告会,组织读报。让优秀文化、传统道德和法律意识走进每个押员心中,边学习,边反思,发挥先进文化、传统道德和法律的潜移默化与警示训诫作用。为押员制作发送生日祝福卡,组织同监室人员送上生日祝福。拨打亲情电话,安排亲情会见和视频会亲。给体质较差的押员加餐,节日为押员改善伙食,坚持医生每日巡诊,发现患病及时治疗。对在押人犯的上诉书、申诉书,做到不阻挠、不扣押,及时转送。以亲情感化促进押员思想转化,激发他们悔过自新。
省公安厅副厅长马中林向大荔县公安局局长吴新利授牌
他们还创新管理,推行“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实行分级管理,量化考核,使看守所硬件达标,配套到位,管理规范确保了安全。坚持监室检查安全、及时掌握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24小时值班备勤,实现看守工作有序、高效、良性运转。让看守工作在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方面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彻底改变了以往看守所森严、威慑、冷酷和无情的形象,让人们看到的是充满温馨、和谐、人性和亲情,感受到的是“高墙内外同春风”。创出了大荔看守所的新亮点,打造出大荔监管工作新品牌。公安部通过严格检查,严格审核,批准大荔看守所为国家一级看守所。
省厅和市局领导视察看守所监控室
7月15日,大荔县公安局举行隆重授牌仪式,陕西省公安厅监管总队队长乔星宣读了公安部关于批准大荔县看守所为一级看守所的通报,省公安厅副厅长马中平将“一级看守所”匾牌授予大荔县看守所。
(刘海滨 李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