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法院:名为买卖实为担保 法官细审促调解

来源: 时间:2021-11-05 16:42:39 阅读量:

近日,西安临潼法院斜口法庭顺利调解了一起名为商品房买卖实为借款担保的案件,通过承办法官细致的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原告当庭向被告履行了借款及利息17.8万元。

西安临潼法院:名为买卖实为担保 法官细审促调解

 

高某因资金周转从王某处借款,在借款时王某为防止高某不能按时归还借款,让高某与其分别签订了《安置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并约定在高某无法按时还款时就将房屋抵做借款。2021年3月借款到期,高某既未履行还款义务也未腾房,王某遂一纸诉状将高某告上了法院。

西安临潼法院:名为买卖实为担保 法官细审促调解

 

承办法官柴亚桃在了解案情后,敏锐地判断该案是典型的“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民间借贷”的案件,法官立即联系了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并向当事人耐心地梳理案件事实,释明法律规定,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及当事人的陈述,可以看出双方在借款时,为了保证借款偿还才订立买卖合同,并非为了实现房屋买卖,简言之,原告与被告之间的真实法律关系是民间借贷。最终,在法官的细心调解之下,原告主动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无效,并降低了诉讼请求的数额,被告当场一次性履行了借款本金16万元,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18000元,共计17.8万元。法官调解中收回了双方不具有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两份合同,杜绝了后续因此可能发生的纠纷。至此,原、被告权益均得到了充分保护,案件也得到了圆满解决,真正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成功调解是临潼法院斜口法庭一直以来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真实写照,让司法工作更亲民、纠纷解决更便民,是人民法院基层法庭的工作宗旨。

 

作者:张倩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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